輕質碳酸鈉采購規范
發布時間:2019/05/08
1、適用范圍
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合金車間精煉用碳酸鈉,日均用量0.7噸。
2、技術指標
2.1 輕質碳酸鈉外觀呈白色粉末或細粒結晶的無水物;
2.2 輕質碳酸鈉執行質量標準《工業碳酸鈉 GB210.1-2004》II類標準;
2.3 輕質碳酸鈉組分(干基,Wt%)應符合下表要求
成分 | Na2CO3 | NaCl | Fe | 水 | 堆積密度 |
含量 | ≥98.0 | ≤0.9 | ≤0.1 | ≤0.10 | 0.5-0.6(g/ml) |
3、包裝要求
50kg包裝:每袋45±5kg,外包裝采用塑料紡織袋,內包裝采用聚乙烯塑料薄膜袋,內袋扎口,外袋應牢固縫合,無漏縫和跳線現象。
4、標識
包裝上應有牢固的標志,內容包括:生產單位、廠址、產品名稱、商標、類別、等級、凈含量、批號或生產日期及本標準編號,及《GB/T191-2000》規定的“怕雨”等標志。
5、運輸要求
運輸過程中不得與酸類混運,應有遮蓋物,防止雨淋、受潮;運輸工具應清潔、干燥,盡量采用集裝箱網或集裝托盤裝卸和運輸。
6、貯存管理
應貯存于陰涼干燥處,防止雨淋、受潮,防止日曬、受熱,不得與酸混存。
7、驗收要求
每批次重質碳酸鈉到廠時,供應商必須提供該批次產品質量證明書(需注明:檢驗日期和出廠日期及供方名稱、地址、電話、傳真),包括水分、碳酸鈉及重量等,安排質檢人員根據檢驗管理規定的要求現場進行復驗。
8、拒收:所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均應拒收。